記者丨曉敏 見習生丨高原
出品丨鰲頭財經(theSankei)
自2016年以來,中國紅牛商標、合同之爭一直是飲料行業關注的熱點,每一次有新進展,新消息,甚至言之鑿鑿的謠言都能引發朋友圈熱議。
中國紅牛之爭官司有點熱
今年雙方圍繞訴訟和官司的消息多了起來:
2月23日,中國紅牛向相關司法部門遞交了有效期為50年的 “協議書”原件。因為該原件未找到,中國紅牛輸了最高院官司。此時,原件的提交或足以扭轉中國紅牛之爭的戰局,“存疑”將得以再審。媒體報道,中國紅牛之爭迎來轉折,雙方攻守或開始易位。
5月5日,時隔3年,圍繞這份50年協議的案件正式開庭,深圳前海法院就中國紅牛提起的在中國享有獨家經營權案正式開庭審理。
5月12日,媒體爆出,廣州天河區法院近日做出判決,支持了泰國天絲起訴中國紅牛相關公司的訴求,該案為最高院案判決結果的延續。對此,中國紅牛發布聲明稱,該判決為一審判決,并不意味著該判決立即生效。中國紅牛相關企業將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
據中國紅牛聲明, 2016年,泰國天絲撕毀合約,對中國紅牛及生產商、銷售商、渠道商等發起數起訴訟,且在中國紅牛拿到50年協議書關鍵原件證據前都已經開庭審理,中國紅牛和各法院已經在溝通中止審理并要求對證據原件進行質證。
中國紅牛認為,中國紅牛股東方50年協議應是本案審理的關鍵。根據1995年11月10日簽署的50年《協議書》約定,中國紅牛享有在中國境內獨家生產、銷售紅牛飲料的權利,有效期限為50年(自1995年11月10日至2045年11月9日)。
同時,在50年協議基礎上,設立中國紅牛時,合資合同中約定泰國天絲向中國紅牛提供商標、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產品上的商標是合資公司資產的一部分。圍繞中國紅牛的這兩項核心權利,深圳前海法院以及深圳國際仲裁院相關案件均已開庭。
有律師認為,之前訴訟對中國紅牛不利主要原因是法庭對50年協議復印件存疑,華彬方找到50年協議原件,無疑會顛覆泰國天絲律師和經銷團隊前期取得的判決,引發再審改判。
特別是基于50年協議確認只有中國紅牛享有獨家經營權后,2019年上市的安奈吉和紅牛風味飲料等產品合法性遭到質疑, 50 年協議白紙黑字、無法抵賴,泰國天絲知道扛不住了,拒不承認簽過該文件,許馨雄對其母帕瓦娜的簽字進行筆記鑒定,以此拖延時間,并各方面活動、推動加快商標侵權案審理,可以說,都是生死攸關之訴,但誰走在前面,誰就獲得了主動。
為什么紅牛糾紛引人關注?
盡管前有加多寶、王老吉前車之鑒,但中國紅牛背后情況更加復雜。雙方錯綜復雜的糾紛稱得上是“世紀之爭”,不僅理清雙方合作歷史經緯耗時耗力,法律正義和社會公義的平衡更需理性處置。
雙方紛爭6年,互相發起訴訟20多起,至今沒有一例判決能定紛止爭,說明茲事體大,更要正本清源。
紅牛品牌在中國27年,其創業史和發展史足以彪炳歷史,上世紀90年代,中外企業合作創業的典范成就了中國紅牛現象級品牌奇跡。
商標關系巨大的商譽和品牌利益,顯然不能只顧商標證的一紙權威,忽視合同關于商標權屬的約定,更不能摒棄合作之初關于在中國獨家經營權及泰國天絲不能在中國生產和銷售的約定,畢竟誠實信用是商業的邏輯和根基,也是法律公平正義的底線。
國內功能飲料品類增速一直在行業里比較亮眼,群雄搶灘,行業年產銷量大概在500億左右,中國紅牛能占到半壁江山,從業數萬員工、經銷商和合作伙伴,產業鏈可以影響上百萬人生計。
特別是,中國紅牛經銷商大多合作十年、二十年以上,很多人從小賣鋪、煙酒店個體戶做大做強到當地企業家,中國紅牛的得失關系到其事業興敗,關系到眾多員工及家庭生計。
時隔三年才開庭,經歷了什么?
深圳前海法院審理的中國紅牛案,這是一起確認之訴,是中國紅牛焦點之爭。但從立案到開庭卻經歷了3年。
2019年2月,中國紅牛就在深圳前海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確認:在中國,只有中國紅牛享有獨占生產銷售紅牛飲料的權利,泰國天絲及任何第三方均無權生產銷售紅牛飲料。
在本案被拖延的三年期間,雙方明爭暗斗,訴案判決誰先誰后卻能決定生死。泰國天絲利用管轄權異議等手段阻礙上述案件開庭,利用拖延程序“搶來”的時間加快推動商標案權屬審理。2019年,北京高院判決;2020,最高院判決。2019年以來,泰國天絲發起市場收割戰:
2019年,天絲連續上市安奈吉和風味飲料,暫且不論紅牛是誰的,2個“紅牛”外觀與中國紅牛幾乎一模一樣,至今鮮有消費者知道三個紅牛成分到底有什么不同,商品混淆已經涉嫌侵犯消費者權益。
2021年,泰國天絲以保護知識產權之名,引發戰火到中國紅牛經銷商、渠道商、供應商,制造多起同類訴訟并通過訴前行為保全,凍結其正常經營資金,已經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中國紅牛產業鏈遭受巨大損失。除此之外,相關上市公司股票一夜蒸發幾十億,致股民哀鴻遍野。
天絲代理商片面夸大了商標案二審判決影響,就此舉報千家中國紅牛終端客戶商標侵權,中國紅牛不得不派法務和銷售人員溝通,耗費大量資源。
2022年,天絲代理商甚至雇傭執業律師,出函甚至口頭恫嚇中國紅牛經銷商和終端經營者,以法務促銷售。上海市場就出現律師結伙按個給終端經營者下發下架中國紅牛通知,被經營者識破怒懟。
事實上,目前沒有一例中國紅牛商標侵權判決。但在“法無禁止皆可為”和行政模糊地帶,泰國天絲及代理商無所不用其極,對中國紅牛基于市場競爭性打擊做到了極致。
50年協議原件緣何成焦點之爭?
泰國天絲到底為什么拒絕承認50年協議書,還要千般阻礙深圳前海案開庭?
這要追溯到許書標1993年在海南建廠,當時由于既拿不到生產許可文件,也注冊不了紅牛中文商標,最終依靠與華彬集團及其董事長嚴彬合作,才解決了難題,得以創建合資公司和“紅牛”品牌。
中國紅牛多次發布聲明稱,中國紅牛在創立之前與泰國天絲、中國食品工業總公司、深圳中浩集團等簽署期限為50年的《協議書》是其憲章性文件,中國紅牛認為,該協議是中國紅牛中泰企業開啟合作的前提和關鍵性法律文件,也為“紅牛”品牌在中國市場創建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因為生產許可和商標注冊都是中方企業解決的。
當時,合資企業在深圳辦理工商登記時營業期限只能登記為20年,各方認為,市場前景不明且雙方投入資源巨大的情況下,20年合作期限會導致投資收益時間太短;甚至存在國有資產流失的風險,因此最終簽訂了有效期為50年的《協議書》,中國紅牛得以在中國市場落地生根。
在中國紅牛出具的有效期協議書原件上,中國紅牛簽字方是投資股東華彬集團董事長,籌備中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嚴彬,泰國天絲簽字方則是當時泰國天絲董事,創始人許書標之妻帕瓦娜,即現任該集團負責人許馨雄之母。
如今,原件重新問世,白紙黑字的50年協議書的“真偽”卻成為久而未決的事件。
事實上,由于時代久遠,這份50年協議原件久久沒有找到,甚至簽訂50年協議的事實和復印件在2018年4月才被嚴彬公之于眾。
盡管有簽約其他當事人確認函,泰國天絲拒不承認簽過50年協議書,在庭審中聲稱“沒有簽署過該協議書”、“案涉協議不具有真實性”,并千般阻礙相關案件開庭。
因為,該協議第一條明確約定“只有‘中國紅牛’有權在中國境內生產、銷售紅牛飲料”、“‘泰國天絲’不得在中國境內生產或承包給其他公司生產或銷售紅牛飲料同類產品”;第七條則約定,“本協議有效期五十年,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如果承認該協議,泰國天絲不僅訴訟正當性、產品合法性,而且其商業誠信都將受到公眾拷問。2014年以來在中國市場的一系列行動,是維護正當權益還是嚴彬口中的“摘桃子”。
中國紅牛透露,泰國天絲及代理律師不僅否認簽過50年《協議書》,而且就《協議書》與《95年合資合同》的關系在法庭上信口開河,自相矛盾。
將深圳中院的2份裁定書對比,泰國天絲在國際仲裁案中主張《協議書》與《95年合資合同》糾紛案件沒有任何關系,“所謂的‘協議書’與本案沒有關聯性,根本不屬于本案審理范圍”;但在深圳前海案件管轄權異議申請書中,泰國天絲主張50年《協議書》“案涉爭議應屬于合資合同項下爭議,依據合資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應當由仲裁機構解決,貴院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很顯然,泰國天絲為眼前玩起了自相矛盾的游戲。
2021年12月24日,經最高人民法院復核、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前海法院依法享有管轄權審理本案。5月5日,時隔三年,中國紅牛提起的中國獨家銷售權訴訟總算開庭審理。
2022年之前,雙方爭論的焦點卻因為中國紅牛未能提供該協議書原件,屢次陷于被動。該協議原件找到并提交不僅使泰國天絲及代理律師呈堂證供陷于自相矛盾,也成為中國紅牛破局的關鍵。
紅牛之爭,誰是受害者?
自2016年開始,中泰紅牛之爭已經持續六年之久。這六年時間里,不管是中國紅牛產業鏈經營者還是消費者,都有些迷茫。
對于中國紅牛的關鍵證據,5月5日,雙方當庭第一回合便進行了激烈辯論,令人玩味的是,當審判長請泰國天絲代理律師對1995年11月10日各方簽訂協議書的事實做承認或否認的表態時,該律師“王顧左右而言他”,予以回避。
“城門失火殃及池魚”。中國紅牛之爭已經使中國紅牛及產業鏈經銷商、生產商、供應商遭受濫訴困擾。泰國天絲及其代理商商標混淆、虛假宣傳、非法濫用判決結果等不正當競爭手段已經明顯破壞市場秩序和廣大經營者正常生產和銷售,也涉及損害消費者切身利益。
盡管中國紅牛年銷額仍穩定在200億以上,但相比同行競爭者兩位數的增長。近幾年的中國紅牛之爭,或許泰國天絲獲得更多利益,但紅牛品牌在中國市場錯過了最好的發展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