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魏縣縣直機關擬公開選調工作人員29名,其中,公務員13名,事業(yè)編工作人員16名。
一、報名時間
8月22日-8月25日
二、報名地點
魏縣人社局一樓大廳
三、選調對象
魏縣黨政機關在編在崗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和事業(yè)單位(含學校等)全額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
四、主要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須提交的材料:
①《魏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需單位審核蓋章、本人簽名,每人限報考一個職位。
②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③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公務員需提供《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一套;事業(yè)編人員需提供參加工作依據(如介紹信);
⑤近期免冠藍底小二寸照片6張;
2.資格審查:根據選調職位條件,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二)筆試
筆試內容為命題寫作能力測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筆試成績滿分100分。筆試按照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選調職位數2:1的比例開考,如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選調職位的比例不足2:1,則按比例核減直至取消該崗位招錄計劃。
(三)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主要測試報考者的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等。根據筆試成績,按面試人數與選調職位1.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人數不足的,另行研究決定。
(四)成績計算方法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根據考試總成績排列名次。
(五)體檢和考察
1.根據考試成績按選調職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體檢對象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出現選調崗位缺額的按總分數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
3.考察嚴格按照《公務員法》《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進行。
(六)公示與任用
對通過體檢和考察的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
附:選調職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