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爆料稱,中國京油部分油站存在加油不開票的違法違規行為,涉嫌偷稅漏稅,且數額巨大,記者隨即展開調查。
在安徽省阜南縣“中國京油”加油站,加油員則稱自打上班就沒開過發票。其在現場給記者開具了收據,記者注意到該加油站營業執照的名稱為阜南縣洪河橋加油站。
而在湖南安化縣的“中國京油”加油站,加油員首先告訴記者開不了發票。理由是“不是不開,是開不出來”,記者追問原因時,加油員稱:優惠價,如果非得開發票,那就不加了。
記者問現場一位老板模樣的人,“中國京油”是哪里的?他回答稱是山東的。并稱這個加油站是加盟的,(中國京油)不僅全國都有,國外也有人干,油是他們配的。
公開信息顯示“京油”的品牌方京油(北京)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30日,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實繳資金0元,法定代表人邊波。
京油(北京)企業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股東為大國品牌(北京)企業管理發展有限公司,該公司屬于集群注冊,股東為兩位自然人,分別是持股99.67%的法人代表、執行董事邊波以及持股0.33%的監事趙江濤。
該公司曾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原因以及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兩度被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
在京油(北京)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官網,關于企業的介紹稱:“中國京油股份有限公司始創于2011年,公司總部坐落于我國首都北京”。而在官網首頁部分記者又注意到了這樣一段表述。“京油(北京)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30日,京油(北京)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系中國京油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旗下公司”。
然而記者發現,所謂的“中國京油股份有限公司”根本就不存在。而中國京油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在香港成立,系私人股份有限公司,該公司已于2024年1月31日休止活動。
如此以“中字號”冠名的“高大上”的企業,究竟在哪里辦公呢?記者發現京油(北京)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注冊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區白家疃尚品園3號樓4層427,這個地址很顯然是一個居民區。在該公司官網,顯示的地址則是北京市朝陽區東八間房北崗子環里2層2056號。而當記者通過官網的400電話撥打過去之后,接線的工作人員卻稱,其實際運營地址位于山東省德州市慶云縣。
然而記者注意到,2023年7月3日,京油(北京)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慶云分公司就因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原因被慶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至今尚未移出。
如此“變幻莫測,斗轉星移”,令人不禁心生疑惑。
同樣在京油(北京)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官網,記者還注意到一組數據,2018年中國京油擁有126座加油站。而據其工作人員介紹,截止到目前該公司擁有加油站的數量已達2700多家,短短六年時間竟然擴張了21倍。
那么京油(北京)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發展如此之迅猛,是否取得商務部商業特許經營備案呢?記者通過檢索并未發現該公司的備案信息。
商業特許經營(以下簡稱特許經營),是指通過簽訂合同,特許人將有權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標、商號、經營模式等經營資源,授予被特許人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
特許人未依照《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限期備案,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予以公告。
對于“中國京油”的加盟條件,該公司市場部經理于某介紹稱:“需要加油站營業執照、成品油和危化證三證照片,且加油站三證齊全在有效期內,并且正常營業中即可符合加盟條件。”,那是否需要繳納加盟費呢?于某稱:“12800元每年”。
在于某發給記者的關于公司介紹的PDF文件中,記者發現京油(北京)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曾榮獲“全國信用評價AAA級信用企業”、“中國著名品牌”、“中國3•15誠信企業”,而這些榮譽的頒發單位為北京鑒優品質量認證中心、北京審信核信企業信用評估中心。然而記者調查發現,所謂的“北京鑒優品質量認證中心”早已被列入經營異常,而“北京審信核信企業信用評估中心”已與2023年11月7日被北京市密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吊銷營業執照。
記者發現“京油”分別取得第35類、37類商標注冊證。第35類商標注冊證注冊人為京油(北京)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而37類商標注冊證注冊人則為慶元縣華盛中天植保機械廠。
二者之間是什么關系呢?公開信息顯示慶元縣華盛中天植保機械廠投資人為趙江濤。2023年12月,該機械廠曾發生投資人變更,由邊波變更為如今的趙江濤。而趙江濤的另外一個身份則是京油(北京)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監事。
記者注意到無論是京油(北京)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官網還是其線下數千家實體加盟店,最醒目的招牌便是“中國京油”。
盡管該公司取得“京油”品牌商標,那么是否就意味著可以冠以“中國京油”的名義,進行品牌宣傳和推廣呢?
根據《商標法》第十條一款一項和二項規定,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以及外國的國家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這里的“國家名稱”包括全稱、簡稱和縮寫。例如,中國國家名稱的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為“中國”、“中華”;英文簡稱或縮寫為“CN”、“CHN”、“P.R.C”、“CHINA”、“P.R.CHINA”、“PROFCHINA”。除了完全相同的情形外,商標的含義、讀音或外觀與中國國家名稱近似,容易使公眾誤認為中國國家名稱的,如ZHONGGUO,或者商標含有與中國國家名稱相同或近似文字的,會被判定為與中國國家名稱近似。
而對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給以處罰:(一)責令停止侵權。(二)處以罰款。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但尚未構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50%以下或侵權所獲利潤五倍以下的罰款;對侵權單位的直接責任人員,可根據情節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
4月12日,記者在山東省德州市慶云縣“中國京油”總部見到了市場部經理于某。針對記者提出的問題,于某回復稱,她只是負責業務,有問題可以和她的領導取得聯系。并稱沒有義務回答記者的問題,和記者說不著。
記者通過該公司官網上預留的電給邊某發去信息,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2020年11月中國質量萬里行曾經發表文章,稱山西運城臨猗縣京油加油站計量嚴重超標誤差49‰,疑使用未經檢定加油機。
對于京油(北京)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中國京油”之名對外招商加盟是否存在違法違規問題,記者將向有關部門進行反饋。事件進展,我們將持續關注。(記者 劉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