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賓市原紀委書記向輝禮受賄一案有了新進展。9月9日,上游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因非法單獨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740萬余元,并伙同情婦王某榮共同收受他人財物900萬元,向輝禮被眉山仁壽縣法院一審判決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王某榮也獲刑3年半。
向輝禮2016年11月退休前,曾擔任宜賓市紀委書記十年之久。圖片來源/宜賓市紀委
法院認定,2004年至2016年,向輝禮利用擔任雅安天全縣縣長、縣委書記、宜賓市紀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招投標、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取巨額賄賂。資料顯示,向輝禮曾擔任宜賓市紀委書記十年之久,2016年8月因嚴重違紀被撤職,同年11月退休。2022年4月,退休5年多的向輝禮被官方宣布因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委調查。
判決書顯示,向輝禮曾贈送情婦王某榮1200萬元,王某榮落網后主動交代這一事實,同時檢舉向輝禮在位于天府新區麓山國際茵特拉肯小區的住房存放大量涉案現金,經有關部門查獲共有1502.88萬元。此外,王某榮還將兩人共同受賄的900萬元用于投資房地產,獲利800萬元。
多次為煤老板、企業招投標提供幫助,收取巨額賄賂
“過去,作為縣委書記抓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雖責無旁貸,但畢竟宏觀要求多,具體操作少。(調任宜賓市紀委書記)對我來說,是學習的新起點……我的能力有限,水平不高,但我會笨鳥先飛……”2009年,向輝禮在其出版的新書《感悟:一位市紀委書記的工作手記》中如是寫道。
如今看來,這段話顯得尤為可笑。事實證明,他的貪腐之路正是從其擔任雅安市天全縣縣長、縣委書記開始的。簡歷顯示,2002年1月,向輝禮由雅安市委副秘書長升任天全縣委副書記、縣長;2004年6月,開始擔任天全縣委書記。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06年間,向輝禮利用擔任天全縣縣長、縣委書記職務的便利,為袁某某、孫某某合伙收購天全縣昂州煤礦提供幫助,與王某榮共同收受袁、孫二人錢款900萬元;為天全某鋼鐵公司在技改項目、收購二郎山火電廠提供幫助,收取企業主現金40萬元;為眉山洪雅縣某電力公司在水電開發方面提供幫助,收取企業主現金40萬元;為天全縣某旅游開發公司在開發旅游項目上提供幫助,收取企業主現金20萬元。
2006年10月,向輝禮調任宜賓擔任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不過,自詡為“笨鳥”的他并未想著去啄出隱藏在干部隊伍中的“蛀蟲”,反而將黨和人民賦予其的權力用作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甘愿被“圍獵”。
2023年1月,四川紀委監委通報稱,向輝禮嚴重違法違紀被開除黨籍。圖源/官微截圖
法院查明的案件事實顯示,向輝禮利用其擔任紀委書記,以及兼任宜賓市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督察工作小組第二組長、宜賓市招投標監督委員會主任、宜賓市城鄉環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副組長、城區南北出入口兩線改造提升工程項目指揮長等職務上,多次為企業承攬工程、招投標、承包項目用地、城鄉環境治理、辦理沙場審批手續、貸款融資以及小額貸款公司審批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企業主送的大量現金,共計1640萬余元。
除為企業經營給相關部門打招呼牽線外,向輝禮還在他人職務晉升上提供幫助并收受賄賂。2010年,他為時任宜賓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政委付天池提拔為宜賓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提供幫助,收受付天池現金10萬元。資料顯示,2022年10月,因嚴重違紀違法,付天池被依法開除黨籍和公職。
2010年下半年,宜賓某投資公司負責人為保證其女友胡某順利當上宜賓市翠屏區招商局副局長,給向輝禮送去現金10萬元請求關照,胡某于2010年9月任副局長,目前任職信息不詳。
2011年,時任宜賓市高縣公安局副局長劉慶輝被“雙規”調查。高縣某小額貸款公司股東余某找到向輝禮幫忙,后劉慶輝被以違規經商處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2年上半年,余某送給向輝禮現金50萬元。記者了解到,劉慶輝于2015年被以受賄罪提起公訴,獲刑情況不詳。
送給情婦1200萬元,后被其檢舉藏匿千萬元現金
判決書顯示,王某榮出生于1962年12月8日,與向輝禮相差3歲。王某榮身份證號顯示其出生于四川達州,高中學歷。在向輝禮擔任天全縣委書記后,2004年7月,王某榮以其父親王某琨名義成立四川盛達置業有限公司。2022年4月官方宣布向輝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時,王某榮也被同步采取留置措施。
案件資料顯示,在天全縣昂州煤礦拍賣一事中,王某榮曾多次給向輝禮吹“枕邊風”。根據向輝禮供述,2004年天全縣準備對昂州煤礦進行產業延伸,引進活性炭廠盤活煤礦資源,在籌備階段孫某林來考察。
2004年5月的一個周末,向輝禮帶著王某榮在成都參加孫某林等人所在飯局。飯局上,孫某林和王某榮互留電話號碼。之后,王某榮經常在向輝禮面前提出關照孫某林購買昂州煤礦一事,向輝禮對此默認并同意關照孫某林。
在昂州煤礦拍賣過程中,為確保孫某林及其合伙人袁某某順利取得昂州煤礦,向輝禮勸退部分競拍者,同時將拍賣方式以及拍賣底價告訴孫、袁二人。2004年8月,孫、袁二人以7030萬元競得昂州煤礦資產及采礦權。
事后,孫某林、袁某某向盛達置業公司轉款900萬元。在向輝禮默許下,王某榮將該筆資金投資于廣安武勝一房地產項目。王某榮供述稱,該項目賺了1400多萬元,其中袁某某、孫某林所送的900萬元投入產生的利潤為800萬元。
王某榮被采取留置措施后,主動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同時,還向監察機關檢舉向輝禮收受成都商人孫某貴200萬元,以及向輝禮在成都天府新區萬安鎮麓山大道2段20號(即麓山國際茵特拉肯小區)的住房可能存放大量涉案現金。
判決書。
經相關部門查證,王某榮的兩項檢舉均屬實。檢方認定,2013年至2016年間,向輝禮利用職務便利,為成都商人孫某貴在貸款融資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后4次收受孫某貴現金280萬元。其中最后一次是在向輝禮卸任宜賓市紀委書記后,2016年下半年某天,孫某貴在成都邛崍某山莊送給向輝禮10萬元。
此外,相關部門還在上述向輝禮位于麓山國際茵特拉肯小區的房屋內,查獲扣押1502.88萬元現金,經調查核實系向輝禮違法違紀所得。
據悉,王某榮在留置調查期間,積極配合調查,對向輝禮的調查起了積極作用。此外,王某榮還積極退繳了全部犯罪所得900萬元及孳息800萬元,共計1700萬元,同時退繳了向輝禮給其使用的違紀違法犯罪所得1200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向輝禮和王某榮在共同收受袁某某、孫某林所送900萬元的過程中,向輝禮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王某榮起次要作用系從犯,對王某榮應當減輕處罰;王某榮到案后,主動如實供述監察機關未掌握的犯罪事實、提供他人犯罪線索、積極退繳贓款,系自首、立功,可依法從輕處罰、從寬處理。
向輝禮受賄被判12年,情婦獲刑3年半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向輝禮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單獨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740.1152萬元,伙同被告人王某榮共同收受他人財物900萬元,數額特別巨大,二人行為均構成受賄罪。向輝禮被動到案后如實供述其全部犯罪事實,系坦白,可以從輕處罰。
2023年12月,四川眉山仁壽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向輝禮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處罰金200萬元;王某榮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60萬元。對于兩人共同違法所得900萬元即孳息800萬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對扣押在案的向輝禮違法所得1740萬余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判決書顯示,向輝禮、王某榮二被告人認罪認罰。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一審判決后向輝禮未上訴。
官方簡歷顯示,向輝禮,1957年12月出生,四川通江人,四川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1975年9月參加工作。1975年9月參加工作后,先后在通江縣麻石區小學、中學、中心校任教;1984年7月調入通江縣文教局教育股工作;1989年2月至1996年9月在通江縣委組織部工作。
1996年9月,向輝禮從川東北調動至省會成都進入四川省委組織部工作,在這里他遇見了官至四川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的魏宏,兩人在工作上有較為密切關系。2000年11月,向輝禮隨魏宏調職四川雅安,擔任“撤地設市”之后的雅安市委副秘書長。2002年1月,向輝禮擔任雅安市天全縣縣長,后升任縣委書記。
2006年10月,向輝禮擔任宜賓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2016年2月,向輝禮卸任宜賓市紀委書記;同年8月,向輝禮因嚴重違紀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同年11月,向輝禮退休。
2022年4月23日,四川省紀委監委官方網站“廉潔四川”發布消息稱,四川省宜賓市副處級退休干部向輝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宜賓市紀委正對其進行紀律審查,經四川省監委指定管轄,眉山市監委正對其進行監察調查。
2023年1月,“廉潔四川”通報稱,經查,向輝禮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背離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在組織審查期間不如實說明問題,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規定為他人在提拔、任用方面說情打招呼;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游活動安排,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特定關系人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道德敗壞;貪欲膨脹,膽大妄為,將公權力淪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甘愿被“圍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招投標等方面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向輝禮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經宜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向輝禮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上游新聞記者 沈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