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董鑫
12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消息,十三屆全國政協原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原主任沈德詠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浙江省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近日,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今年3月21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布消息,沈德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審查調查。他也是2022年首個被查的正部級官員。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此次公訴信息中,首次披露了沈德詠受賄的幾個重要時間點:
沈德詠利用擔任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中央紀委常委,最高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全國政協常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沈德詠在這些職務的任職時間,從1993年一直持續到2022年落馬之時。
公開簡歷顯示,沈德詠出生于1954年3月,江西修水人,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刑事訴訟法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學位。
畢業之后,從1983年至1998年,沈德詠都在家鄉江西任職,其中1993年至1997年擔任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1997年至1998年擔任江西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常委、副書記。
1998年,沈德詠進京任職,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審判委員會委員。
罔顧黨中央三令五申,大肆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從公平正義的守護者淪為法律秩序的踐踏者,嚴重破壞司法公信力;
公器私用,縱容默許親屬、秘書利用其職務影響充當司法掮客;
喪失紀法底線,執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司法腐敗、權錢交易。
政知道(微信:upolitics)注意到,在沈德詠落馬和被“雙開”之后,最高人民法院都召開了黨組會議。兩次會議,都提到,要徹底肅清沈德詠流毒影響。
其中,9月7日最高法的黨組會議還要求,法院領導干部要管好自己、管好親屬、管好身邊人,要加強對秘書等領導干部身邊工作人員的管理監督,堅持嚴字當頭,堅決防止和糾治特權思想、特權行為,堅決杜絕借領導機關、領導干部名義徇私舞弊、干預案件、謀取私利。
2006年,沈德詠調任上海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并負責查處陳良宇案。
2008年4月起,沈德詠重回最高法,擔任最高法黨組副書記(正部長級)、常務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大法官。
2018年,64歲的沈德詠卸任在最高法的職務,出任十三屆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主任。
此外,沈德詠還曾經是十六、十七屆中央紀委委員,十六屆中央紀委常委,十八、十九屆中央委員。
今年9月7日,沈德詠被“雙開”。通報直指,他大搞司法腐敗,“從公平正義的守護者淪為法律秩序的踐踏者,嚴重破壞司法公信力”。
通報中,沈德詠的問題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