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知見消息,在落馬1年多之后,山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原廳長劉新云獲刑。
9月21日,在河北省廊坊市中院,劉新云因受賄、濫用職權罪獲刑14年。法院審理查明,從1998年至2021年,劉新云斂財1333萬。
劉新云是“孫力軍政治團伙”中被判的第三個“老虎”。
此前,官方披露,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的政治團伙有:
上海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龔道安,重慶市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鄧恢林,江蘇省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立科,山西省原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劉新云,司法部原副部長傅政華,國家安全部原黨委委員、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駐國家安全部紀檢監(jiān)察組原組長劉彥平。
經(jīng)孫力軍運作,他調(diào)任公安部工作
劉新云,1962年9月出生,今年60歲,簡歷顯示,他從警40年,其中在山東工作了33年,在刑警、交警、巡警等多個警種擔任過職務。
2014年12月,時任濟南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的劉新云進京,擔任公安部網(wǎng)絡安全保衛(wèi)局局長兼國家網(wǎng)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主任。
劉新云進公安部工作,與孫力軍有關。
據(jù)電視專題片《零容忍》介紹,2014年,孫力軍物色到了“自己人”劉新云。一次公安部在山東有會議,劉新云負責安保,晚上主動到孫力軍住所自我介紹,拉近關系。
經(jīng)孫力軍運作,2014年12月,劉新云調(diào)任公安部網(wǎng)安局局長。他一到北京,孫力軍就安排飯局,和其他“小圈子”成員給他接風。
劉新云說,“他(孫力軍)就說,劉新云這不也調(diào)來了,你們都要支持他的工作。他說,你網(wǎng)上的一些情況,一定要及時告訴我,顯示出他在這個圈子當中的地位,明眼人一聽就明白。”
據(jù)介紹,劉新云私下向?qū)O力軍違規(guī)提供大量重要網(wǎng)絡輿情。
“我是中央派來管理你們山西干部的”
在公安部工作幾年之后,2018年1月,劉新云“空降”山西,擔任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3年后被查。
據(jù)《中國新聞周刊》報道,劉新云“空降”山西不久,在其主持的第一次全省公安工作會議上,語氣就異常嚴厲,直言稱“我是中央派來管理你們山西干部的”。
在山西任職時,劉新云多次在大會上公開嚴厲訓斥一些廳局級領導,其還存在采用技偵手段監(jiān)控省領導、將查獲的國寶級文物用于個人行賄等問題。
2021年4月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官網(wǎng)發(fā)布消息,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劉新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diào)查。
政知君注意到,劉新云被指“弄虛作假騙取學歷”,這在省部級“老虎”通報中很少見。
2021年8月16日,劉新云被雙開。
當時的通報中提到,他參與在黨內(nèi)搞團團伙伙,結交“政治騙子”,熱衷政治投機,造成惡劣政治影響。
另外還提到,劉新云弄虛作假騙取學歷,違規(guī)配備、使用秘書工作人員;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濫權妄為造成重大損失等。
政知君注意到,之前比較廣為人知的是司法部原黨組成員、政治部原主任盧恩光,被通報年齡、入黨材料、工作經(jīng)歷、學歷、家庭情況等全面造假。
斂財23年
法院認定,劉新云斂財從1998年開始至2021年,前后共23年。職務上從他擔任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長開始,至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
劉新云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yè)經(jīng)營、子女入學、案件辦理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相關人員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333萬余元。
此外,法院審理還單獨提到,2018年3月至2021年4月,劉新云在擔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期間,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規(guī)定,違背信息化技術發(fā)展和項目建設規(guī)律,在山西省公安執(zhí)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臺等信息化項目建設過程中,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chǎn)、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劉新云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
關于濫用職權罪,法院認定,劉新云濫用職權情節(jié)特別嚴重,依法應當從嚴懲處,但其濫用職權犯罪具有自首情節(jié),依法可以從輕處罰。
《中國新聞周刊》曾報道,在劉新云主導下,一家來自山東的濟南企幫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壟斷了全省的公安大數(shù)據(jù)項目。
而且,上述報道提到,劉新云超出實際需求,過度投資力推信息化建設。
十九大之后,至少有5個曾在公安系統(tǒng)工作的“老虎”被查,劉新云是首個被指濫用職權的官員。
原標題:“老虎”劉新云獲刑:經(jīng)孫力軍運作調(diào)任公安部,案件中有幾個特殊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