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國家能源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寶華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劉寶華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百萬元。扣押、查封在案的贓款贓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去年10月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官網通報,劉寶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今年4月,劉寶華被“雙開”。經查,劉寶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組織觀念淡薄,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大肆收錢斂財;利用職務便利在公司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指出,劉寶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官方履歷顯示,劉寶華1963年8月出生,河北寧晉人,1984年1月參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高級經濟師。
他從2003年開始,歷任國家電監會市場監管部副主任、主任,2013年任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司長(正司局長級)。
2014年4月,時任國家能源局核電司司長郝衛平被查(2016年因受賄罪獲刑12年半)。2014年5月,劉寶華接任國家能源局核電司司長,2017年8月起任國家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當時,他分管電力司、核電司、市場監管司、電力安全監管司、派出能源監管機構、中國核電發展中心、大壩安全監察中心、電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質量監督中心。
去年10月17日,劉寶華被宣布調查當天,國家能源局黨組立即組織召開黨組會議,通報相關情況,部署有關工作。
國家能源局黨組表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劉寶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充分表明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把反腐敗斗爭堅決進行到底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能源事業的高度負責和關心愛護。國家能源局黨組堅決擁護支持中央決定,全力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做好調查處理工作。國家能源局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干部,要深刻認識劉寶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對能源事業造成的嚴重危害和負面影響,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認識、嚴明態度立場,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確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去年10月20日,國家能源局召開黨員大會,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會議指出,國家能源局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干部要堅決擁護支持中央嚴肅查處劉寶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的決定,深刻認識劉寶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帶來的嚴重危害和負面影響,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要深刻認識中央堅定不移推進反腐敗斗爭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頭腦,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實人。
今年3月25日,國家能源局召開2021年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會議暨“以案為鑒”專題警示教育會議,深入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精神,總結2020年全面從嚴治黨特別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深刻汲取劉寶華、薛滸、王天才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慘痛教訓,部署2021年重點任務。
劉寶華簡歷
劉寶華,男,漢族,1963年8月出生,河北寧晉人,1984年1月參加工作,198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高級經濟師。
1984年1月至1998年7月,在水利電力部、能源部、電力部等單位工作(其間,1987年8月至1988年7月,中央講師團(江西)黨委委員、團委書記;1990年至1995年,在北京師范大學、河北大學在職學習,獲得教育學碩士學位)
1998年7月至2003年3月,任國家經貿委電力司經濟運營處處長、助理巡視員
2003年3月至2013年3月,任國家電監會市場監管部副主任、主任(其間,2004年9月至2008年7月,在華北電力大學工商管理學院技術經濟及管理專業博士研究生學習;2008年9月至2009年1月,在中央黨校中青年干部培訓班學習)
2013年3月至2013年6月,機構改革待分配
2013年6月至2014年5月,任國家能源局市場監管司司長(正司局長級)
2014年5月起任國家能源局核電司司長(其間: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掛職擔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秘書長;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在中央黨校第63期廳局級干部進修班學習)
2017年8月起任國家能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20年10月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