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重慶市委政法委對備受關注的“涉黑案被告人當庭指認主訴檢察官系其保護傘”一事作出回復。
重慶市委政法委官方微信公眾號“重慶政法”消息稱,據重慶市掃黑辦相關負責人介紹,針對“重慶市大足區一涉黑案件被告人當庭指認主訴檢察官為‘保護傘’”的情況,重慶市掃黑辦已成立聯合調查組,依法依紀開展調查工作,相關調查情況將適時向社會公布。
據媒體報道,該案為尹光德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案。11月18日當天,該案在重慶市大足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在法庭調查環節,“黑老大”尹光德當庭指認主訴檢察官唐浩是他的保護傘,申請唐回避。
據大足區檢察院起訴書顯示,尹光德綽號“尹德德”“德莽子”,今年45歲,大足區人。尹光德曾于2012年因犯開設賭場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大足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2019年1月,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大足警方刑拘,隨后被改為監視居住。尹光德被監視居住的次日,因其他方式偷越國邊境被大足警方行政拘留10日。
今年1月16日,大足警方對涉嫌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的尹光德執行逮捕。
3月25日,尹光德被發現“另有重要罪行”。
起訴書稱,經依法審查查明,2013年12月,尹光德出獄后繼續糾集廖清偉等人強行在大足區地下賭場占股。
次月,尹光德糾集廖清偉等人在何澤開的賭場上強行占股將何澤砍傷,本次犯罪行為在大足轄區造成了嚴重的惡劣影響,也標志著以尹光德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成立。
此后,尹光德又糾集、聚攏勞改釋放人員及社會閑散人員,通過開設賭場、成立暴力討債公司、利用組織影響力進行經濟活動等方式聚斂860余萬元。
起訴書指控,2014年以來,尹光德等人為維護組織利益、擴張勢力范圍、樹立非法權威,先后實施了開設賭場、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故意傷害、詐騙、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致9人輕傷、13人輕微傷。
11月18日,尹光德等25人涉嫌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在大足區法院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
據報道,大足區人民檢察院指派唐浩、康若平等6名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在當天下午法庭調查環節中,尹光德指稱,他和來自大足區人民檢察院的第一訴訟人(主訴檢察官)唐浩關系熟稔,是他的保護傘。尹光德說,他稱唐浩為“浩哥”,常一起唱歌娛樂,曾共同和一名謝姓歌手拍照留念。“他幫忙協調關系,磋事情,我送過他現金一萬多”,尹表示他的公司股東可以作證。
尹光德說,“我跟其他人吃飯、喝酒協調糾紛,被指控是黑社會,和浩哥也一起吃飯、喝酒,你也幫我協調關系,那你就是我的保護傘。你安排人來做業務,其他股東沒同意,你認為我事情沒辦好,因此對我有意見。我之前還覺得你作為承辦人會幫我,結果你上來動不動就說我指示、安排其他人去犯罪。”
報道稱,唐浩當庭承認,和尹光德是熟人,并向尹光德表示可以向紀委監委舉報他。
鑒于兩人關系,尹光德申請唐浩對該案回避。審判長決定休庭20分鐘。重新開庭后,審判長表示:本案繼續開庭,如尹光德及其辯護人提出明確的回避理由和事實,法院將其提交大足區人民檢察院,由檢察長決定唐浩是否回避。接下來的庭審中,受到回避申請的唐浩繼續擔任第一公訴人,并對尹光德進行訊問。
據大足區人民檢察院官方顯示,唐浩作為員額檢察官,在該院檢察一部。檢察一部主要負責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擾亂公共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權利、侵犯財產和危害國防利益犯罪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立案監督、偵查活動監督、審判監督和羈押必要性審查等刑事檢察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相應案件的司法救助工作。
在今年1月底,因辦案挽回損失有成效,大足區一家再生資源股份有限公司代表還到大足區檢察院,向唐浩送上了一面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