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老房外墻出現多處裂縫,本想著做個鑒定明確責任打官司維權,不料花費1.5萬元拿到的鑒定報告法院不認可。這讓陜西寶雞村民謝某郁悶不已。
村民投訴稱鑒定機構做了一份假報告
“我們花錢做危房鑒定的目的,是為了厘清責任,但沒想到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報告》被對方律師直接指出有問題,導致官司敗訴!”寶雞市陳倉區村民謝某向華商報大風新聞投訴稱,自己被鑒定機構出具的假《鑒定報告》坑了。
據謝某稱,此前老家房門口、老屋墻面上掛有各種電線、電纜、電表箱等。2022年4月20日,陳倉區電力部門將電桿移除后,家人發現電桿纜繩水平錨是固定在房屋外墻上,導致外墻裂縫損壞嚴重,墻體移位。于是,向相關部門討要說法,被對方告知如果賠償需要拿出鑒定報告來證實與他們部門有關。
謝某表示,經過一位法律工作者的介紹,2023年12月18日他與陜西建協設計研究院寶雞分院簽訂了《工程咨詢服務合同》,委托該機構對住宅房屋墻體裂縫做鑒定報告,交費1.5萬元。
12月22日,陜西建協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建協設計)就給他出具了《鑒定報告》。
謝某之后以這份《鑒定報告》為證據,將電力、移動、電信等部門訴至陳倉區人民法院。
2024年3月25日,陳倉區人民法院一審駁回其訴求,最核心的原因是,電力、移動、電信等部門認為,出具這份《鑒定報告》的機構無鑒定資質。他拿著法院判決要求鑒定機構退費,但一直被對方各種理由拒絕。
疑問一:鑒定機構有無鑒定資質?
那么建協設計是否具備危房鑒定資質呢?
據謝某介紹,當時在選擇危房鑒定機構時,也是根據寶雞巿自建房安全鑒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專班辦公室文件《關于明確第三批自建房安全鑒定機構的通知》名單找的,建協設計名字也是位列其中。
只不過在《關于明確第三批自建房安全鑒定機構的通知》中,符合鑒定的“設計+檢測聯合體”機構是:陜西建協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寶雞市某某工程檢測有限公司。
但出具這份《鑒定報告》的機構是:陜西建協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寶雞市現代建筑科學研究所,這也是法院駁回訴訟的最直接原因。
針對此事,5月17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來到建協設計,據該公司一位負責人表示,謝某是通過他人介紹,來到該公司做“住宅房屋墻體裂縫鑒定”,來來回回多次溝通之后,交費1.5萬元,由該公司按照流程,給其做了《鑒定報告》。
該公司是否具備危房鑒定資質呢?
她表示,肯定具備啊!因為在政府有關文件通知中已經公示的,至于公示名單中“設計+檢測聯合體”發生變化,是因為寶雞市現代建筑科學研究所也具備檢測資格。
疑問二:《鑒定報告》是否為危房鑒定?
根據謝某提供的《工程咨詢服務合同》顯示,其委托該機構對“謝某住宅房屋墻體裂縫鑒定報告”,那么建協設計出具的《鑒定報告》是否為住宅房屋墻體裂縫鑒定報告呢?
建協設計負責人表示,《鑒定報告》就是住宅房屋墻體裂縫鑒定,具備法律效力,也是其向法院提請訴訟的主要證明材料之一。
但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在查看《工程咨詢服務合同》時發現,在合同類型一欄中標注的是:“評估咨詢”。
疑問三:鑒定人員是否到場鑒定?
在與謝某的交流中,其向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表示,當初鑒定機構要求其提供照片,是否后續到場他也不清楚。
針對此事,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進一步詢問建協設計負責人,鑒定危房鑒定機構的工作人員是否必須到場?
該公司負責人表示,按照流程是必須到場鑒定的,關于謝某的這個鑒定,該公司工作人員去了3次。
但謝某給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提供的一份手寫材料顯示:“謝某,報告已經完成,請將房屋概況說明兩頁及廚房南墻從室內拍攝照片裂縫拍二張發過來,在附圖、附件上采用。”落款人為:王某某,落款時間為2023年12月24日。
經過記者核實,落款人王某某為寶雞市現代建筑科學研究所法定代表人。
同樣,建協設計出具的這份《鑒定報告》的落款時間為2023年12月22日。
《鑒定報告》都已經出來了,該公司卻還要在兩天之后即2023年12月24日,要求當事人提供照片及房屋概況說明。
住建局:
出具的《鑒定報告》非正規危房鑒定結論
5月17日上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來到寶雞市住建局,據該局村鎮科負責人介紹,局里知曉此事。
關于鑒定機構有無鑒定資質的問題,這位負責人介紹,當年長沙危房倒塌一事之后,按照要求對所有自建房危房進行檢測,所以也是對社會上有資質的機構進行了公示。其中符合鑒定的“設計+檢測聯合體”機構是:陜西建協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寶雞市某某工程檢測有限公司。后來“設計+檢測聯合體”變成其他聯合體,那就不是該局公布的名單了。
關于這份《鑒定報告》是否具備法律效力的問題,她表示,根據謝某與建協設計簽訂的《工程咨詢服務合同》,約定“評估咨詢”,建協設計是有這個業務的。
但是在建協設計出具的《鑒定報告》中,雖然有“住宅房屋墻體裂縫鑒定”的描述,但未按照《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等級評定》,對鑒定項目安全性“A、B、C、D”的標準做出鑒定評論,因此該《鑒定報告》的鑒定要素不全,非正規危房鑒定結論。
關于出具《鑒定報告》鑒定機構工作人員是否到場的問題,她表示,按照要求和操作規范,鑒定人員是必須到場的。
對于鑒定機構若出具虛假報告將如何處理問題,這位負責人表示,寶雞巿自建房安全鑒定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工作專班辦公室明確要求,相關部門要加強對第三方技術機構的監督檢查,對自建房安全鑒定工作進行隨機抽查,發現有租借資質、掛靠、出具虛假報告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5月17日下午,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從投訴人謝某處獲悉,建協設計已經給他退還了1.5萬元費用。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陳思存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