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苦上班干了一年活,工資一直拖欠不發放,40名員工通過反映或起訴后,寧強中燁天然氣公司仍然拖欠工資。公司回應稱,公司經營的確困難,欠員工的錢以判決為主。
寧強中燁天然氣公司欠發四十余名員工的工資
在公司工作近20年 員工被迫辭職
11月19日,韓先生告訴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他是漢中市寧強縣人,今年39歲,2004年3月入職寧強縣中燁天然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燁公司)安裝維修崗位。從2022年開始,該公司拖欠工資及社保,2022年5月,他和其他同事向寧強縣勞動監察委員會舉報中燁公司拖欠工資,之后又多次向寧強縣信訪,工會,住建等有關部門投訴,直到2022年12月份都未得到解決。
2022年12月31日,他與其他11名同事向中燁公司被迫交了離職書,并向寧強縣勞動仲裁委員會提交了勞動仲裁,后又起訴,經過縣,市兩級法院審判,不管仲裁還是判決的結果都是12名員工勝訴。但勝訴后強制執行卻又出現問題,法院說執行不了。中燁公司一直正常經營,公司法人代表一直拒絕出面解決,并告訴員工,解決不了。
韓先生稱,他現在家里上有老下有小,經濟來源就靠他一人,因中燁公司的違法行為,兩年沒有收入。生活已無法正常維系,實在沒辦法了,現求助于媒體。
員工楊先生今年35歲,也是寧強縣人,2007年2月被聘入寧強中燁天然氣公司從事收費工作。剛開始勞動合同是一年一簽,從2022年起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從2022年1月,公司開始拖欠工資和社保,經勞動監察部門協調后,支付了1個月的工資。從2022年5月,他跟同事向寧強勞動監察反映,又多次向寧強縣信訪局、工會、住建等相關部門反映,但沒有結果。后來和同事一起起訴,贏了官司錢依然沒拿到。
公司回應:經營非常困難,欠員工的錢以判決為主
11月20日,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聯系中燁公司一名負責人,他介紹,因為各種特殊情況公司經營的確非常困難,目前,他們僅對特殊崗位約十人左右每月發1800元,這些錢是股東私人打的錢,作為經理人,他跟員工一樣自2022年以來就沒有發工資,現在上養老下養小,都是跟親朋借的錢。對于公司欠員工的錢,目前還是依法院判決為主。
韓先生提供的一份陜西省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顯示:寧強中燁天然氣有限公司與韓先生的勞動合同關系于 2022 年12月31日解除;寧強中燁天然氣有限公司向韓先生支付拖欠的2022年2月至2022年12月11個月的工資89385.01元、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155800元、拖欠的2022年2月至5月工資總額 20%的賠償金6992.68元、2022年度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工資4901.13元、2022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 7540.2元,合計264619.02元。
該判決書顯示,中燁公司因拖欠員工工資,公司四十余名員工聯名向寧強縣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經勞動行政部門協調,公司與員工于2022年5月26日簽訂了《工資發放協議書》,該協議書明確約定若公司未在2022年6月15日前足額發放拖欠工資,除未支付的拖欠工資外,另外由公司按拖欠員工工資的20%支付賠償金。該《工資發放協議書》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依法成立、合法有效。依誠實信用原則,中燁公司應按照協議履行承諾。上訴人稱簽訂協議后發生了無法預見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該協議對上訴人明顯不公,簽訂該協議時疫情因素客觀存在,不屬于不可預見的重大變化,不屬于法定情勢變更事由, 中燁公司主張不應向被上訴人支付拖欠工資總額20%的賠償金的該項上訴理由,無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不予支持。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魏光敬 編輯 王喆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