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民陳先生遇到了一件尷尬事:他聯通的手機號欠費23元后,準備充話費23元,結果支付平臺不能進行精確到個位數的小額充值。最后他不得不下載了中國聯通APP,才完成了充值,陳先生向上游新聞爆料了此事。
此外,市民徐先生也反映,他在中國電信花159元辦理了大流量卡套餐,結果每次通過支付平臺充值,要么只能一口氣充200元,要么分三次充值(第一次充100元、第二次充30元、第三次再充30元),無法直接充159元。
4月10日,上游新聞(報料郵箱baoliaosy@163.com)記者用一個聯通號碼進行了充值測試。
▲該平臺無法為聯通號碼充10元、20元和30元的話費。
不出所料,聯通號碼在該支付平臺上無法進行精確到個位數的充值,而且可選的最低充值金額為50元。不過通過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的官方APP,卻可以進行精確到個位數的充值。
▲中國電信app可以充值有零頭金額的話費。
對此問題,該支付平臺客服中心一位人工客服人員回復道:“親,這個(記者注:手機充值)無法自定義的,需要根據頁面顯示為準。”對于電信和聯通的APP可以進行精確到個位數的小額充值,該客服人員表示:“目前不支持哦。”同樣在該支付平臺的“我的客服”頁面,記者也找到了目前支持的充值金額,顯示電信可提供10元、20元、30元的小額充值,聯通只提供50元以上的充值。
就該支付平臺存在的手機充值問題,記者致電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但截至發稿時,兩家運營商客服只有AI應答,沒有人工服務提供相關問題的解決方案或回應。
▲中國聯通app可以充值有零頭金額的話費。
就某支付平臺的手機充值業務無法提供精確到個位數充值一事,記者采訪了重慶市律協刑民交叉專業委員會委員、重慶志和智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公典律師。他認為:“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十條規定,消費者有權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有權拒絕強制交易行為。同時,依據該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并借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從該支付平臺存在的手機充值問題來看,電信、聯通等運營商明明可以提供精確到個位數的充值服務,可支付平臺作為第三方卻不能提供相同服務,讓消費者只能選固定金額,甚至聯通號碼只能選50元以上,這明顯限制了消費者的消費權利。消費者遇到此類問題,可向12315投訴,由相關部門責令改正。”
上游新聞記者 趙映驥 文 圖片來源 手機截圖